当前位置: 厦门国土房产局 > 在线服务 > 答疑释惑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 2004-06-09)

耕地占补平衡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项耕地保护的基本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建设单位必须要补充相应的耕地,以保证耕地不减少。

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国土资源管理第一位、最重要的任务,因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耕地保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一直强调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提出,土地管理上的“最严格”体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必须依照法律和规划实行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二是严格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三是必须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规定;四是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对耕地的破坏,其中的重要方面是切实抓好耕地占补平衡。

在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31个省(区、市)中,1998年实现省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有18个,1999年有24个,2000年有29个,2001年和2002年达到所有省份,全国初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耕地占补平衡的工作制度体系,培养出一支熟悉业务、政策的专业化队伍。

    相关新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