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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费用如何收取

( 2004-06-10)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与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缴纳登记费用,由于我市实行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所以申请人在办理《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时缴交的登记费包括了“土地使用权登记费”与“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两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土地使用权登记费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个人

单位

收费依据

占地面积

150m2以下

1元/m2

1元/m2

闽价[2001]380

闽价[2002]415

151500 m2

08元/m2

08元/m2

5011000 m2

06元/m2

10013000 m2

04元/m2

300110000 m2

03元/m2

10001 m2以上

025元/m2

备注

土地使用权登记最低收费100元/宗。

 

房屋登记费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建筑面积)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及标准

他项权利登记费及标准

闽价[2002]389

 

闽价[2002]415

住宅

80元/宗

80元/宗

非住宅

 

150m2以下

150元/宗

90元/宗

151500 m2

300元/宗

180元/宗

5011000 m2

600元/宗

360元/宗

10012000 m2

900元/宗

540元/宗

20015000 m2

1500元/宗

900元/宗

500110001 m2

2500元/宗

1500元/宗

 

10001 m2以上

4000元/宗

2400元/宗

备注

1、住宅变更、转移登记费均为80元/套;

2、非住宅变更、转移登记费均为100元/宗;

3、证书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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