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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1、问:我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象银行储蓄一样自由支取? 答: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实行专户管理,定向使用。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国务院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程序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2、问:哪些条件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答:有8类情况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分别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付公房房租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问:购买商品房,要支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办理? 答:(1)到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2)填表后,交由所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3)携带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国土房产局综合服务大厅(松柏大厦三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办理;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夫妻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4)凭已审核的材料、身份证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支取。
4、问:我要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商业贷款须提供什么材料? 答:(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经单位盖公章);(2)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证明(须写明购房人姓名、贷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放贷月份、贷款种类、贷款账号和贷款余额等要素);(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夫妻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问:购买没有产权的房子,能否支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也就是说购买住房的产权归职工所有。因此,如果购买没有产权的住房,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6、问:最近我要装修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答:不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装修、装饰住房,以及房屋中修、小修都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大修住房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大修是指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一次费用在该住房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的房屋。
7、问:我已办理住宅商业按揭贷款,能不能用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抵付每月的按揭款? 答:不能每月抵付,职工每年只能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申办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以后每年)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办理(提前结清贷款的,不受放贷月份限制),每年一次,提取数额为职工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它体现了住房公积金互助性的特点。为了存储一定数量的住房公积金资金,保障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时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职工每年只能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而不能每月支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8、问: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 答:职工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开户银行查询。也可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拨打开户银行查询电话:建行95533,工行2392299-172,农行5180226-8106,中行95566。
9、今年1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要买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能。根据规定,申请贷款前一年必须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10、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答:借款人及配偶提供:①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②结婚证(已婚),或婚姻状况具结书(单身);③户口簿;④经济收入证明;⑤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提供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对账单。须担保的,担保人提供:①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②户口簿;③经济收入的证明。 此外,根据购房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⑴商品房: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30%以上首付款收据。 ⑵二手房:①《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②30%以上首付款证明;③《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已过户)或担保公司担保函;④评估报告。卖方提供:①卖方及配偶身份证明;②结婚证(已婚),或婚姻状况具结书(单身);③卖方共有人同意出售声明;④卖方名下《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 ⑶经济适用房:《厦门市经济适用房销售合同书》。 ⑷单位房改房:①《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②《公有住房买卖合同》;③单位同意将发票送银行抵押的承诺函;④30%以上首付款收据。 ⑸直管公房:《贷款通知单》。
11、办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多少工作日? 答:办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需要17-20个工作日,经担保公司担保的需要20-23个工作日。 ① 银行受理初审5个工作日; ② 公积金中心审批4个工作日; ③ 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5-8个工作日(商品房5个工作日、二手房8个工作日); ④ 签订借款合同和办理保险1个工作日; ⑤ 需要担保公司担保的增加担保公司3个工作日。 如果超过上述承诺时限,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门反映(电话:510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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