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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一房两卖”

( 2005-03-23)

近年来,厦门房地产市场火爆,房屋“地下交易”现象呈现供销两旺的势头,一些人在尚未办出产权证时就将房屋出售,“一女二嫁”,“一女多嫁”,导致购房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房子”被别人“占居”,却又无可奈何。据悉,涉及“一房两卖”的民事和刑事官司在我市各级法院爆增。


法律界人士认为,市民最好不要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如果确实有意购买,首先应了解卖房人的诚信情况,比如说卖房人是不是确实有可供出售的房子,人品、履约能力如何等等;其次,在签订协议时可以约定分期付款,在办好产权证前最好不要支付太多的房款,最好能要求卖房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另外,双方要明确违约责任等等;第三,购房人买房后应尽快实际入住,以避免心存邪念者再次带人看房并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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