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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

( 2005-09-01)

一、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及调整缴存比例、单位申请提取使用售房资金,均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市莲岳路156-158号松柏大厦3楼)。同安区、翔安区的职工,可以到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同安分局服务大厅办理(同安区翔平西路国土房产大楼1楼)。


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单位每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受理。


三、了解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可上网查询,网址:www.xmtfj.gov.cn/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支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5104492(同安区、翔安区的,请拨打7579046);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问题,请拨打5106040。


五、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请拨打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的客户热线:建行95533(凭个人账号),工行2386251,中行95566(凭住房公积金卡号和密码),农行95599(凭身份证号和密码)。也可携带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查询。在建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可凭龙卡在建行“账单宝”或ATM机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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