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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空工业区继续采用协议出让工业用地的项目公示

( 2007-06-21)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关于航空工业区继续采用协议出让工业用地的项目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的要求,现将国务院31号文件下发前(2006831日前),航空工业区已经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或批准立项,确定了供地范围和价格,所涉及的土地已办理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可以继续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项目公示如下:

 

厦门航空工业区工业用地协议出让项目公示表

单位:平方米、元/平方米

序号

意向用地者

项目

所属

行业

土地面积

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使用条件

土地

单价

立项或投资协议签订日期

1

厦门太古起落架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飞机

维修

18204.003

航空

工业区

工业

投资强度不低于41.38万美元/

容积率不低于0.81

40美元/平方米

2005

1226

2

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飞机

维修

101847.813

航空

工业区

工业

投资强度不低于43.26万美元/

容积率不低于0.45

40美元/平方米

2005

1226

3

厦门航空工业有限公司

航空

工业

23598.47

航空

工业区

工业

投资强度不低于38.69万美元/

容积率不低于2.4

700

2003

227

立项

合计3

143650.286

 

 

 

 

 

 

 

公示时间:2007621日至6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有异议,请向我局纪检监察室书面反映。

联系人:王雅宜     联系电话:5108056

公示期满,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无异议,或核查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协议出让的方式于2007630日前办理上述用地的供地手续,并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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