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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简介

( 2007-12-06)

 

一、         什么是土地调查?有什么用处?

(一)、什么是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是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利用方式和权属状况及其空间分布进行科学调查的手段和方法。

土地调查是国家土地管理的账本子、算盘子,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

(二)、土地调查要做什么?

 

搞清土地数量、质量、利用状况、权属状况和变化情况。

(三)、土地调查有什么用处?

搞清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1、土地有多少(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2、土地是谁的?用途是什么?

用于科学管理土地,维护用地人权益,

参与宏观调控决策。

(四)、土地调查包括什么?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是查清土地利用现状,统计各分类土地的范围、面积和分布等利用状况;

2、土地权属调查是查清土地权利状况为目标,通过调查,确定土地归属和权利性质,如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3、土地条件调查是针对土地开发利用的条件和潜力为目的开展的调查工作。

 

(五)、我国土地调查主要做了什么?

1、第一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984-1996)

2、土地变更调查;

3、城镇地籍调查;

4、西部坡耕地调查;

5、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

(六)、当前土地调查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1、作为基础性、公益性工作,调查第一手资料和数据,满足土地资源日常管理的根本需要,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建设用地审批、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复垦等工作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

2、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事关国土资源管理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根据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职能,调查资料已成为宏观决策、规划制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二、为什么要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一)、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问题十分重视,将土地管理作为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二)、温家宝总理批示,要求国土资源部门用土地调查数据核查生态退耕政策执行情况。

(三)、曾培炎副总理指示,土地数据口径要统一,要尽快建立起权威的土地调查数据规范体系。

(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关于“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明确要求,从2007年7月开始,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概括:

1、是国家的需要,全国统一部署展开;

2、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至今已有10余年;

3、是社会经济现实发展的需要;人多地少;18亿亩耕地底线;

4、是国土管理手段科技信息化的需要,实现“金土工程”目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

三、厦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做什么?

(一)、获取遥感数据和测制底图

1、获取并处理全市卫星(航摄)遥感(影像)数据,制作1:5000正射影像图;

2、测制市、区、镇(乡)1:500等大比例尺数字地形(地籍)图。

(二)、农村土地调查

以1:5000比例尺为主,以区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正射影像图为调查底图,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和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

(三)、城镇土地调查

即以前的城镇地籍调查。对城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大比例尺(1:500底图)调查。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调查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地类和面积等利用状况,以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主要完成城市市区以及区政府所在地和建制镇的城镇地籍调查。

(四)、基本农田调查

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汇总统计基础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国务院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关注。要求将红线和“高压线”落实在图上。

(五)、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

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基础上,建立国家、省、市(地)、县(区)四级,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及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

(六)、成果汇总

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国家及各级行政辖区内的调查汇总成果,编制各级土地利用图件,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将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

归纳:

l图件保障是前提;

l现状调查是基础;

l地籍调查是重点;

l信息建设是关键。

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如何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原则

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

(二)、中央和地方如何分工?

中央负责前期标准规范的制定、试点、技术指导以及分省和国家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地方实地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和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开展集体土地权属调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建立各级土地数据库。

(三)、调查工作部署与时限?

2007年上半年,开展有关准备工作,完成调查工作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定,以及试点经验总结、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等;

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各地组织开展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国家要求2008年上半年,完成东部调查;2008年年底完成中部地区及西部重点城市调查;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国调查。

厦门市计划于2008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并向上汇总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2009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制镇地籍调查;2010年左右完成全市农村地籍调查。

2009年下半年,各地整理调查成果,并以10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统一进行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汇交成果,由国土资源部汇总形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10年后,全国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保持成果的现势性。

(四)、调查工作有哪几方面的保障?

组织体系  各级政府成立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建调查办公室,国家还成立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巡查。

政策制度  出台《土地调查条例》等有关政策,规范土地调查行为。土地调查成果将作为建设用地审批、规划修编以及土地开发复垦的基础和依据。制定并严格执行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制度、项目监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高新技术  统一技术标准,充分利用遥感和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提高调查效率和成果的准确性,提高土地调查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队伍培训  建立分级培训制度,国家编制统一的培训教材,并组织对省级人员和承担中央调查任务的专业队伍进行培训。各省负责对市、县人员和承担具体调查任务的专业队伍进行培训。

(五)、保证成果质量有哪些措施?

1、由国家负责对地方调查成果进行全面逐图斑内业检查和数据确认。避免虚报和瞒报耕地、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等数据,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2、建立成果质量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调查和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3、实行严格的奖罚措施,追究迟报、虚报、瞒报调查数据人的责任。

五、厦门市已开展哪些工作?

(一)、市政府调查办已展开的主要工作

1、组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班子);

2、调研基础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和城乡地籍等“家底”现状;

3、拟定调查《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落实经费;

4、制订有关调查的补充规定和技术规范;

5、联系订购最新卫星遥感数据;

6、组织参加省、市调查培训;

7、组织展开首批图件测绘、地籍调查和信息系统项目招标等。

(二)、区政府调查主要工作

1、组织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对作业单位工作情况和辖区土地      调查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2、对涉及本辖区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资料搜集、基础图件测绘、城乡地籍调查、权属纠纷调处、调查数据整理等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或承办;

3、对本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自检(抽检),上报市预检、省验收,按照省、市级检查意见完成整改工作;

4、承办或配合全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

5、完成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三)、街(镇)、居委会(村)主要工作

1、通知调查指界

2、宣传调查政策

3、带队(路)调查指界

4、参与调查指界作业

5、登记统计调查作业情况

6、参与权属争议和纠分调处

7、检核相关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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