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厦门市明宏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承接房屋拆迁业务的通知
( 2004-08-03)
行业资质 关于恢复厦门市明宏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承接房屋拆迁业务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厦门市明宏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自2003年12月11日被我局暂停承接新的拆迁业务后,经过房屋拆迁业务培训,充实房屋拆迁持证上岗人员,已基本符合开展房屋拆迁业务的条件。经我局考核验收,同意该公司自2004年7月15日起恢复承接新的房屋拆迁业务。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