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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和土地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2008年5月19日下午,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就如何共同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土地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举行了专题会议,经过充分讨论,达成以下几点共识,现纪要如下:
一、建立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土地管理行政执法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有效遏制辖区内违法建设和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湖里行政执法局各执法中队与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工作联系,互相沟通和配合,进一步完善动态巡查制度,确保非法占地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把非法占地建设行为消灭在盟芽状态中。
国土资源所在动态巡查中发现非法占地建设情况,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给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和违法行为所在地的执法中队。对已发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后仍继续进行违法建设的部分由行政执法局联合国土分局实施强制拆除。
三、对湖里区范围内同时违反规划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和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应共同查处,查处工作以湖里行政执法局为主,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参与和配合;对依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需进一步查处的案件,湖里行政执法局将有关查处资料提供给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进一步查处。
四、湖里行政执法局在执法工作中,需查阅农村集体土地相关用地审批和权属登记资料的,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和辖区国土所要全力支持、配合和帮助查阅资料。湖里行政执法局对土地、房屋管理专业性问题需要认定或作技术鉴定的,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应予以支持,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材料或予以书面答复,以便案件及时处理。
五、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和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执法监察科要加强联系和协调,分别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建立起经常性的信息沟通机制,互通情况,协调沟通。每月、季和年度进行非法占地建设查处情况数据汇总,统一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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