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须知和程序
一、办理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厦门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厦门市农村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村委会同意企业单位办理他项登记证明书);
6、评估报告;
7、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8、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9、委托代理的应提供: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公司章程(需加盖公章);
11、董事会决议(需签名盖章)。
二、办理程序
1、申报收件:申办单位持上述材料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所申报,国土所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材料、证件齐全的,国土所收取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收据;
2、初审、审核、审批:国土所、直属分局、市局按照各自权限审核审批;
3、缴费:抵押权人凭国土所出具的《收费通知书》到银行缴费;
4、发证:抵押权人、抵押人双方持身份证、收件收据及银行缴款凭证到国土所领取《厦门市农村房屋他项权证》。
三、办理时限:
收件受理起60个 工作日。
湖里国土所地址:江头北路71号 联系咨询电话:5515299
思明国土所地址:瑞景新村综合楼3楼 联系咨询电话:826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