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厦门国土房产局 > 直属分局 > 办事指南 > 业务指南

企(事)业单位申办集体土地房屋权证登记须知和程序

( 2008-06-18)

 

企(事)业单位申办集体土地房屋权证登记须知和程序

一、申办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1、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房屋登记委托书、指界委托书、地籍调查法人身份证明书;

4、村委会、街道办同意办理登记的证明;

5、按要求填写的《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6、测量队测绘用地坐标图及测绘材料;

7、《土地使用合同书》;

8、《厦门市乡村企事业用地许可证》或市政府用地批文,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厦门市乡镇企业建筑物补办手续工作流程表》或《房屋竣工验收报告》;

10、超占或超建的应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缴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11、委托代理的应提供:代理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持上述材料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所申报,国土所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对材料、证件齐全的预收材料、证件复印件,指导填写《厦门市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实地调查:国土所对申报的宗地、房产勘丈测绘、权属来源、房屋建设等情况,开展必要的地籍、产籍调查;

3、收件受理:符合办证条件的,国土所通知申报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和证件原件并开具收件收据;

4、初审、审核、审批:国土所、直属分局、市局按照各自权限审核审批;

5、公示:在国土所政务公示栏公示;

6、收费发证:确权缮证后,由国土所进行收费发证。权属单位凭法人代表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缴费凭证及收件收据领取权属证书。

三、办理时限:

收件受理起60个工作日。

湖里国土所地址:江头北路71        联系咨询电话:5515299

思明国土所地址:瑞景新村综合楼3   联系咨询电话:8262366

 

    相关新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