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类
地段 |
思明区中山路、思明南路(中山路口至思明东路)。 |
15-25 |
1、思明、湖里区的仓储、工业、办公等用房土地收益金按0.5-2元/M2·月计征;同安、翔安、集美、海沧区按该标准的30%计征。
2、思明、湖里区的宾馆(酒店)用于出租的客房部份,按1-2元/M2·月标准计征;同安、翔安、集美、海沧区按该标准的50%计征。
3、思明、湖里区的固定室内的停车场按1-2元/M2·月标准计征;地下固定室内的停车场按0.5-1元/M2·月标准计征;同安、翔安、集美、海沧区按该标准30%计征。 |
思明、湖里区按0.4-0.6元/M2·月计征;同安、翔安、集美、海沧区按该标准的80%计征。 |
思明、湖里区土地收益金按1-2元/M2·月计征;同安、翔安、集美、海沧区按该标准30%计征。 |
25-40 |
思明、湖里区按2-3/M2
·月计征;同安、翔安、集美、海沧区按该标准的30%计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