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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金申报须知

( 2008-06-18)

土地收益金申报须知

申报程序:

    1、申报人须携带:出租人身份证、双方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和下列资料(复印件)之一: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用地批文、购房合同或发票,到直属分局用地矿产管理科申报,领取、填写《土地收益金申报表》(单位须盖章),交用地矿产科。

2、分局管理员到现场核实面积,根据地段等级测算金额,经科长审核、分局领导审批后通知申报人缴款。

3. 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填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地址:江头北路71

联系咨询电话:5583759  558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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