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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XM04115-52-02-2012-001
发布机构: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海沧分局
公开方式::网站
载体类型:纸质;电子文档
关于 东孚文化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批前公示
2012-01-29
我局已受理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政府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申请用地面积
容积率
用地位置
用地现状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人民政府
东孚文化中心
机关团体用地
5706.493
1.139
东孚
建设用地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成交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 2012年 2月 8 日前向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湖滨中路518号国土大厦1402室;电话:0592-5108056;传真:0592-5105575。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海沧分局
二Ο一二年 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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