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管理提高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的通知
闽国土资综[2006]187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管 (建设)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局):
为建立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市场宏观调控,提升市场监管水平,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供地结构,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促进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建立并实施房地产用地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备案制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管理
(一)计划管理的基本内容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别墅和高档公寓、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房改房危房改造和拆迁安置房等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纳入计划管理内容,会同同级房管地产(建设)、城乡规划、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并定期发布年度房地产供地计划,明确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投放量、存量与增量用地比例、拟供应宗地的区位布局、以及高档住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供地比例等内容,通过计划手段调整供地结构,均衡供地节奏,优化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市场的调节能力。
(二)计划编制的具体办法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房地产(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的当年商品房竣工、销售面积等商品房供求情况,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需求量,以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各类房地产用地的区位布局等因素,测算提出次年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总量、研究提出次年的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填写《年度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表》(表1),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每年的第四季度末月上旬上报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经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后,于当月下旬连同设区市本级的《年度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表》及编制说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建设厅、发改委综合平衡后,于次年第一季度第二月下达执行。
《年度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表》(表1)请通过“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系统”下载,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该系统传输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今年下半年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依照上述程序和办法编制,于8月上旬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年度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经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建设厅、省发改委批准下达后,由各市、县人民政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为确保计划得到有效实施,省国土资源厅将与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计划实施情况通报制度,并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情况和开发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市、县(区)在编制、上报每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草案时,必须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的情况进行说明。
二、实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备案制度
(一)市场动态监测信息的备案内容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主要包括房地产项目土地供应情况、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地价走势三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土地供应总量、土地供应结构、土地供应方式、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及执行情况、同类型房地产项目的平均地面价、平均楼面地价和同比楼面地价变化情况。备案内容按《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汇总表》(表2)、《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一览表》(表3)的规定执行。
(二)市场动态监测信息的备案办法
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以市、县(区)为单位,通过“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系统”录入、上报。具体办法:登陆“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系统”,点击“数据录入”,打开界面后点击“供地项目数据录入”,点击“新增”键跳出“新建供地信息”录入界面,点击“项目特性”中“房地产用地”,即跳出“建设项目供地信息录入表”,按录入表中设定的栏目及填表说明填报,即可自动生成《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汇总表》(表2)、《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一览表》(表3)。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数据录入上报的期限和要求,按本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建设项目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制度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5]426号)的规定执行。
(三)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备案的工作要求
实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备案,能够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运行走势,为政府适时调整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有利于保障土地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运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按时录入上报报表数据。要按照报表格式,内容和上报期限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整理、录入、上报有关数据,防止出现迟报、瞒报、虚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2、定期开展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分析。要根据备案数据,定期分析房地产项目土地供应情况、土地供应结构、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运行与地价变化走势等情况。要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各类住宅用地的供应计划、区位、开发建设情况、市场土地交易价格、成交量等基本的市场信息,通过经常性的正确舆论宣传,引导房地产的理性投资和理性消费,消除盲目的预期消费心理和投资心理,遏制少数开发商通过媒体炒作等手段制造“地荒”假象以哄抬房价的欺诈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附:
1、《年度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表》(表1)
2、《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汇总表》(表2)
3、《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情况一览表》(表3)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