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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2007-01-21)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2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2006]31号,以下简称《通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的重要文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切实把好土地“闸门”,以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现就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在全系统组织对《通知》的深入学习。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学习《通知》作为大事,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高潮。要把学习《通知》,与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认真分析、准确把握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结合起来,全面准确地把握《通知》的精神实质、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我国土地国情和保护耕地的艰巨性,充分认识中央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耕地的坚定决心,充分认识加强土地调控对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肩负的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历史责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加严肃、认真、自觉主动地做好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面向领导、面向相关部门、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工作,为深入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快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基础业务工作

要抓紧做好《通知》实施的相关工作。部正和有关部门一道抓紧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也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抓紧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要在调研基础上,就地方各级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目标提出建议。要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今年年初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认真研究按照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节地挖潜的措施,解决影响节约集约用地的突出问题。按照从严禁控制的要求,研究明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快推进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办法,严格审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和构成,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的原则落到实处。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的规范管理,认真做好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通知》和相关配套办法措施的规定征收和使用。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由部统一制定,各地要积极准备相关资料,配合开展研究,确保今年年底前制定完成和统一公布。适应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调整的要求,从200711,各地要按照新出台的规范审查报批工作的有关文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严格把关。认真清理有关规定,凡与《通知》相抵触的,要及时废止、修改或提出废止、修改的建议,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告。

要以贯彻落实《通知》为动力,全面加强业务基础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土地变更调查、动态巡查和遥感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加强土地管理特别是开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供基础数据。扩大土地登记覆盖面,以土地登记确定的权属和面积为依据,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改革完善统计方法和指标体系,增加与土地调控相关的调查统计指标,建立完善统计分析快报制度。建立上报数据责任追究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按照国务院和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制定全国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土地利用图件库和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加快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启动和实施“金土工程”,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监察部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以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行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各地区要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实施以来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对照《通知》要求,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土地案件要公开处理。

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要坚决制止突击批地和圈占土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协助当地政府严格把好土地审批关,及时掌握动态。认真执行《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于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弄虚作假、顶风违法的突击批地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要把“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更加注重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更加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更加注重依法监督管理,更加注重部门协调配合,努力适应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能力建设。落实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切实加强土地监管。

要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实行政务公开,加快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步伐,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研究解决征地中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信访工作,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近期,部党组将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也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通知》各项任务的新思路、新举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在今年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通知》的情况报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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