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委员会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关于单位办理住房货币化补贴
通过互联网登记报备的通知
厦房改[2004]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单位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12月10日起,属市财政全额支付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单位,其住房货币化补贴可通过互联网办理登记报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04年12月1日前已经领取登记报备数据格式文件(盘),并已采集数据的单位,应抓紧在2004年12月31日前按原办法做好有关登记报备工作。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住房货币化补贴登记报备工作。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用户设立有关手续后,登录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站(网址:www.xmtfj.gov.cn),通过依次点选“网上办公”、“住房货币化补贴登记报备”即可进入“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登记报备管理系统”。在输入用户名、用户密码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
三、2005年1月1日起,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一律通过互联网办理登记报备。
四、不属市财政全额支付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单位,其住房货币化补贴仍按原办法做好有关登记报备工作,互联网办理登记报备的时间另行通知。
Email:fgb@xmtfj.gov.cn
厦门市住房委员会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