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房屋租赁收益金减免暂行办法的批复
( 2003-10-17)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房屋租赁收益金减免暂行办法的批复市财政局、土地房产管理局:厦土房(1999)027号文悉。根据市政府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厦府(1999)综017号文通知精神,为确实减轻企业负担和部分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定的《房屋租赁收益金减免暂行办法》,请认真组织实施。厦门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