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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屋拆迁单位量化考核标准》的通知 厦国土房拆[2003]80号

( 2006-01-08)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屋拆迁单位

量化考核标准》的通知

 

厦国土房拆[200380

 

各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办、拆迁单位:

为加强房屋拆迁行业管理,规范房屋拆迁单位的拆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房屋拆迁行业的良好形象,根据《厦门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现将修订的《厦门市房屋拆迁单位量化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三年十二月十日

 

厦门市房屋拆迁单位量化考核标准

 

考核

项目

     

基准

     

得分

评定

情况

 

房屋拆迁

工作程序

执行情况

    有无按照《厦门市房

屋拆迁单位实施房屋拆迁

工作程序》规定的具体程

序要求实施房屋拆迁工

作。

46

    未按《厦门市房屋拆

迁单位实施房屋拆迁工作

程序》规定的具体程序要

求实施房屋拆迁的,每少

一个具体程序扣15分。

 

 

 

内部管理制

度建设及执

行情况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

度、廉政建设制度、部门

工作职责、工作人员职责,

以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

况。

10

 

   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

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

止。

 

 

工作服务

质量和执

行标准情

    应认真细致做好拆迁

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和群

众的思想工作,严格按照

有关政策标准实施房屋拆

迁。

17

 

    未按照有关政策标准

实施房屋拆迁的,每件扣

2分;拆迁项目验收评定

为优的得2分,一般的不

得分,差的扣2分,扣完

为止。

 

 

 

 

 

受理信仿

投诉及解

决情况

 

 

   信访员是否定期深入

拆迁工作点接受群众的咨

询和投诉,对群众来信来

访及上级交办的,是否及

时办结和妥善处理。

 

17

 

    信访员未定期深入拆

迁工作点接受群众的咨询

和投诉,对群众来信来访

及上级交办的未及时办结

和妥善处理,每件次扣2

分;属拆迁工作人员所

为,发生推诿,造成不良

后果的,每件扣5分,扣

完为止。

 

 

 

申报裁决

情况

    减少裁决,提高工作

质量,做好群众思想工

作,确实保护拆迁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10

    上报裁决量超过项目

地块总户数3%的,每增

加一件扣1分,扣完为

止。

 

 

 

考核标准

   

1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0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若不符合《厦门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的相应资格

条件按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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