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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管理体系”的通知 厦土地房权籍[1998]005号 1998年4月2日
各区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分局、房地产权籍登记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局档案馆: “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管理体系”已通过论证评审,经多次反复研究修订,现予发布。决定于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在厦门岛内城镇及农村的地籍调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工作中全面启用,实施代码管理制度。现将《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结构与编码规则》和《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管理与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结构与编码规则》 2、《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管理与操作规程》
附件1: 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结构与编码规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的结构及其编码规则,为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应遵循的原则。 本规则适用于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的编制与变更,以及建立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查询、管理信息系统,也适用于与房地产权籍有关的信息数据的处理和管理。支持与街坊有关的其他信息处理和交换。 2 术语 2.1 街坊 由城市道路包围的或由城市道路和相对稳定的城市地理要素(如河流、铁路)包围的完整地块。 2.2 宗地 由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2.3 街坊代码、宗地代码 用于识别街坊地块、宗地地块的代码,属于空间定位识别码,具有一个代码与一个封闭地块唯一对应的特点。 3 街坊、宗地的功能与特点 3.1 街坊是管理其所包容的所有宗地全部信息、数据、档案的基本“地理网格”。 3.2 街坊是划分、存储地籍图储备数据的“地理网格”之一。 3.3 宗地是管理其所包容的所有房产单元全部信息、数据、档案的基础地块。 3.4 街坊边线是管理型数据,可依照本规则有关规定加以划定和变动。 3.5 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是法律型数据,其确定和变动必须严格依法办理。 4 编码的原则 4.1 科学性 适应计算机和数据库技术的应用,满足街坊、宗地、房屋产权单元的空间完整性和连续分级管理的需要。 4.2 规范性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程、条例的规范要求,并与之相衔接。 4.3 完整性与系统性 覆盖全市辖区各建筑区地块,涵盖不同土地权属类别的房地产权籍的管理。 4.4 适用性 在面向房地产权籍档案的整理、归档、调档的计算机化运作中具有可操作性。 4.5 稳定性 确保一个代码与所描述的地块之间具有确定、唯一并且不变的对应关系。 4.6 可延扩性 在城市化进程中,可以满足新增、调整、变更街坊地块及其代码的需要;在房地产权籍管理、统计工作进一步细化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延扩。 4.7 包容性 对农村建筑区地块、独立工矿地块、特殊用地地块的街坊序号的编码操作有适用性方案。 5 代码结构设计 5.1 各码位全部采用0至9十个十进制数字编码。 5.2 街坊、宗地代码总体结构为分段定长整型码,分四个码段如下:
× × × × × × × × × × × × ×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4位) 第四段 (2位)代 (3位)街 街坊序号 (4位) 码体系 坊方位码 宗地序号 识别码
5.3 第一段:代码体系识别码(2位定长码) 用于标识代码体系类别,只在不同代码体系信息要素交互运行时使用,暂定义如下表: 代码“11”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 13923-92 代码“12”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93 代码“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1995 代码“21” 《厦门市土地利用现状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代码“26” 《厦门市区以下行政区划代码》 代码“27” 《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
5.4 第二段:街坊方位码(3位定长码) 第一位系区一级码位,在本编码操作中给定,与行政区划代码中的区一级码段的二位代码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第二位和第三位系镇(街道)一级码段,在本编码操作中给定,与行政区划代码中的镇一级码段的三位代码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5.5 第三段:街坊序号(4位定长码) 5.5.1 城市建成区的街坊(称为:城市街坊),以区为归属,与非城市化街坊共同统一顺序编定街坊序号码。上一码段(第二段)的末两位均以“0”编码。 5.5.2 镇一级(含政企合一单位,不含完全城市化的街道办事处)建成区以及不完全城市化的成片建筑区(如:独立工矿地块,特殊用地地块,农村居民点地块)的街坊(称为:非城市化街坊)以镇为归属,其街坊序号则以区为单元与城市街坊共同顺序编码。 5.5.3 关于散布于农村又不便于编入非城市化街坊的零星建筑物的宗地方位码问题,其街坊归属的解决方案为:将村一级行政辖区范围(除去已划为城市街坊和非城市化街坊的地块)视为街坊单元(称为:村际街坊)。街坊序号第一位以“9”编码,第二、三、四位采用所在村一级单位的行政区划代码编码。 5.6 第四段:宗地序号(4位定长码)。以街坊为归属,按宗地形成的先后顺序编码。 5.7 街坊代码结构(略) 5.8 宗地代码结构(略) 6 编码规则 6.1 街坊代码编码规则: 6.1.1 城市街坊编码(略) 6.1.2 非城市化街坊编码:(略) 6.1.3 村际街坊编码(略) 6.2 宗地代码编码规则(略) 7 街坊地块的划定与编码 7.1 本规则在某辖区投入使用前,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根据辖区街坊现状,划定街坊地块,给定街坊代码,完成首轮街坊编码工作。 7.2 当城市扩展中新的街坊已经事实上产生,需要划定新的街坊地块,给定新的街坊代码的,或者当宗地落在当前街坊以外,需要增划街坊地块的,称为:街坊新增。新增的街坊地块必须按本规则给定新的街坊代码。 7.3 非城市化街坊地块增加时也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前述规则,确定街坊地块范围,编定代码。 7.4 街坊地块是相互独立的地块,街坊地块中不能嵌套其它街坊地块而形成“岛”,军事用地等特殊用地地块也不得成为街坊地块中的“岛”。 7.5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道路(含贯穿街坊的铁路)不得被划入街坊地块之内,而应成为划分街坊地块的城市地理要素。 7.6 当实际区级行政区划边界切割街坊或宗地地块时,可以视情划设工作边界,以保留街坊地块、宗地地块的完整性。工作边界与实际边界的表示要加以区别。 8 街坊地块及其代码的变动规则 8.1 当发生旧城改造,农村居民点城市化和其它有关情况,需要变动街坊地块边线的,允许扩展或缩小街坊地块,允许合并或分解街坊地块,但必须按以下规则变动。 8.2 进行街坊边线变动,变动后的街坊地块能够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称为:街坊调整。 (1)这一变动不涉及相邻街坊地块已经包容的任何宗地信息的。 (2)原来的一个街坊地块已经包容的宗地,被全部、完整地包容在新划定的街坊边界以内的。 经街坊调整形成的当前街坊继承原代码,继承原来全部宗地信息。 8.3 进行街坊边线变动,又不能全部满足前款所述两个条件的,称为:街坊变更。完成街坊变更后的街坊地块必须按街坊代码编码规则给定新的街坊代码。原街坊地块所包容的宗地代码信息应予永久的存储与记载。街坊变更前已经形成的宗地由新街坊分别继承,原宗地的方位码和宗地序号不变,街坊变更后产生的宗地,其方位码和宗地序号按新的街坊代码赋予,信息系统必须保证从新的街坊能查询所继承的宗地信息。 8.4 为了有利于计算机系统长时间地存储数据、查询信息,曾经被使用过的街坊代码号不得再被重复使用,保证街坊代码的唯一性。 9 宗地及其代码的变动规则 9.1 当一宗地的信息发生变化,而这宗地的界址点和界址线未发生任何变化时,这一宗地的宗地代码不变。 9.2 当一宗地的界址点和界址线中的某一信息发生变化时,即形成新的宗地,必须按照宗地代码编码规则给定新的宗地代码。原宗地代码及其所涉及的全部信息应予永久的存储和记载。 9.3 为了确保宗地这一土地使用权基本单元的法律可追溯原则,宗地代码一经给定,其所对应的界址点与界址线就是唯一的,一个宗地代码不允许被用于不完全相同的地块。 9.4 宗地代码一经给定,同一宗地的代码永久不变。即使街坊发生变动时,宗地代码仍应保持不变。 10 街坊代码、宗地代码的确定与变更之归口 本规则由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房地产权籍管理处归口管理。有关管理规定见《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管理与操作规程》,其具体代码见《××××年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或在“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查询、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有关现势性代码。
附件2: 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管理与操作规程 1 总则 1.1 目标 本规程为确立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统一有序的管理机制而制定。 《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结构与编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实现对街坊、宗地的空间分布与其代码一一对应的动态管理功能,是实现集中管理与分布式作业相协调,现状与历史不重、不漏的相关联动作模式的保证,是支持不论在时间的延续方面,不论在管理区域的扩展方面,不论在宗地,房产单元信息的延伸方面,不论在向城镇地籍统计的业务细化方面的全方位可持续拓展的技术标准。 本规程是保证《规则》正确执行的措施。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的给定应严格执行《规则》的规定。 1.2 内容 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可分为街坊代码和宗地代码,属于空间定位识别码,用于识别街坊地块和宗地地块。具有一个代码与一个封闭地块唯一对应的特点,满足利用微机实现现代权籍管理的要求。 1.3 给码单元 街坊代码赋与由城市道路或由城市道路和相对稳定的城市地理要素包围的完整街坊地块。宗地代码赋与权属界线封闭的宗地地块。 1.4 编码规则 1.4.1 进入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管理信息系统的宗地,一律采用宗地代码作为其地籍号(共11位),地籍号符合分级编号原则。 1.4.2 街坊首次编码是对全市范围已实际形成的街坊地块,以区为归属,参照自左到右,自上而下的原则,划定街坊地块,并顺序编码。 1.4.3 宗地序号依完成地籍调查的先后顺序编码。 1.5 管理与实施单位 本规程由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房地产权籍管理处(以下简称:权籍处)归口组织实施。街坊地块的划定,街坊、宗地代码的给定由归口单位统一操作,权籍处第一负责人为街坊、宗地代码管理责任人。 根据工作需要,管理责任人可以书面授权管理执行人代行全部或部分权责,在授权时段内有效。 1.6 规程解释权 本规程由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权籍处负责释 1.7 规程的适用 本规程适用于厦门市行政管辖区域的城市和农村。 2 宗地代码的确定 2.1 宗地代码给码时点 完成权属调查,依法认定该宗地符合土地使用权证发证规定的时刻为宗地代码给码时点。一经给码,这一代码就与所对应的地籍权属调查表形成唯一对应关系。 2.2 宗地代码确码时点 土地使用权证依法通过审批,提交出证时刻为宗地代码确码时点。一经确码,这一代码就与所对应的宗地地块(界址点、界址线)建立永久不变的唯一对应关系。 2.3 宗地代码给定途径 当前宗地代码可以在厦门市街坊、宗地代码查询、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检索获取。也可以向归口单位申请代码。 3 宗地方位码(街坊代码)的变动 3.1 在发现所经办宗地地块不能完整地落在当前街坊地块之内时,就需要新增、调整或变更街坊地块及其代码,须按《规则》拟定变动方案,报经归口单位核准、确认,方可确定宗地方位码。 3.2 街坊变动方案的拟定。 3.2.1 需要拟定街坊变动方案的三种情况: 城市扩展中新的街坊已经事实上产生,需要划定新街坊的; 城市改造和其它原因,需要变动街坊的; 在宗地办理中,宗地地块不能被当前任一街坊完全包容的。 3.2.2 街坊变动类型及其代码操作: 新增:划定新的街坊地块,给定新的街坊代码。 调整:调整街坊地块边界,原街坊代码不变。 变更:重新划定新的街坊地块,给定新的街坊代码。 3.2.3 街坊变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街坊变动方案应给出新的街坊边界,街坊边界所包围的区域必须是封闭的。街坊变动方案应描述需要变动的原因和变动类型。 3.3 街坊变动的确定 3.3.1 街坊变动由归口单位确认,进行变动的确定操作,并负责变动,前后的信息存储与记载处理。 3.3.2 街坊变动的确定操作必须符合《规则》与本规程的规定。 4 与街坊变动有关的信息处理 4.1 街坊代码生存期:自街坊代码被首次赋予到该街坊发生变更之前,称为街坊代码生存期。 4.2 宗地代码生存期:自宗地代码确码到宗地代码退出当前状态的这一时段,称为宗地代码生存期。 4.3 街坊代码生存期终结时的街坊空间形态数据及生存期起止时间应永久存储。 4.4 街坊代码生存期终结时的信息处理: 4.4.1 当宗地变更引起宗地代码生存期的终结,而原宗地的信息与变更宗地的信息有依存或沿革关系时,当前宗地代码继承原宗地代码所管理的信息。 4.4.2 当宗地代码生存期终结,而原宗地的信息与当前宗地的信息不存在依存或沿革关系时,原宗地代码管理的信息按历史档案资料加以存放与管理。 5 宗地代码的运用 5.1 宗地档案的排架号必须与宗地代码建立一一对应的关连关系。 5.2 宗地代码与房屋产权单元之间的关连通过空间包容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