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
厦门市整顿和规范
地图市场秩序工作若干意见
厦整图办[2003]1号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政府新闻出版办公室、市贸易发展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厦门海关、市教育局:
厦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下称“整规办”)在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各成员单位的共同配合,已经成立,标志着我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为充分发挥这一联合工作体制和执法机制的职能,共同做好厦门地图市场“整规”工作,现将有关制度及近期工作思路提出如下:
一、关于整规办的职责和组成
整规办在市政府领导下,在国家和省整规办指导下,履行厦门市地图市场整顿和规范的各项工作,厦国土房[2003]126号文件已明确。
二、关于整规办工作的分工和协调
整规办要根据上级有关地图市场整规工作的指示和部署,针对厦门地图市场现状,按“统一领导,对口管理,加强协调,集中通报”的原则展开工作。
(一)统一领导。市整规办统一领导、组织和实施本市地图市场整规工作。以“厦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名义向各成员单位发布文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向国家和省“整规办”报告工作。文件名由“厦整图办”(年号)(序号)组成。文书用印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印章代用。各成员单位就本系统涉及地图市场整规具体工作,可以本单位名义发文、用印,并报市整规办备案。
(二)对口管理。地图市场整顿和规范主要解决两类问题:一是杜绝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及其产品;二是查处仿冒伪劣、盗版地图及其产品,涉及地图及其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审查、使用、展示等各个环节。根据“对口管理”的原则,就各成员单位的对口管理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1、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地图及其印刷产品以及相关印刷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检查涉图的音像制品;负责地图市场整规工作宣传以及媒体的联系、协调;协助地图知识的宣传。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地图及其制品销售的市场管理监督,涉及地图广告的审查。
3、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地图及其制品生产单位、企业的管理监督;贸易会展地图及其产品展示品的组织报审。
4、海关负责进、出口地图及其实体产品的管理监督。
5、土地房产(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地图及其产品的测绘技术监督和审查处理;负责市整规办的日常工作;整规办体制机制运作的保障;上报下达有关地图整规的文件信息;整规人员的培训。
6、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展示地图、教学用地图、涉图教材的审查管理工作。
7、外事部门负责涉外和进出口地图及其产品的翻译识别;按规定通过涉外途径对涉及我国版土的问题地图及其产品的交涉处理工作。
整规行动涉及其他单位与部门的,若与成员单位已构成工作协调关系的,由成员单位负责通知联系;若与成员单位未构成工作协调关系的,由市整规办统一协调联系。
各成员单位对本系统所辖单位及管理行政相对人,应按上述管理职责积极主动展开相应的地图管理与整规工作,切实做到对口管理,各负其责。
(三)加强协调。地图市场整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在对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基础上要加强协调,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1、工作计划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自己的管理职责,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包括下述内容(1)本系统及管理行政相对人涉及地图及其制品存在的主要问题;(2)本系统地图管理及整规要达到的目标及完成的时限;(3)本系统地图管理及整规将要采取的主要措施;(4)本系统地图整规工作需要市整规办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地图市场整规工作采取日常检查管理与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检查管理主要依据本系统的工作计划进行,主要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联合检查由整规办组织实施。
2、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自行组织的有关地图整规工作,要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及时报市整规办。本系统上级对口部门(非“整规办”)涉及与本地地图整规有关的信息、文件要及时报市整规办。本系统自行组织有关地图“整规”的检查行动要提前报市整规办。国家、省“整规办”对市整规办发布的书面文件、材料将及时转发各成员单位。需汇总上报本市地图整规的材料、数据,涉及各系统的,由各成员单位对口负责组织调查统计核实报市整规办。各单位对本系统阶段性(或年度)地图整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报市整规办。
3、会议制度。市整规办根据阶段性工作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办公会。由各单位整规办成员参加。主要内容有: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地图整规的指示与工作部署;通报本地地图整规工作;汇报本地地图整规的重大事项与案件;研究部署本地地图整规的重大举措与行动等。
4、收发统计制度。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收发、管理、登记、统计与地图整规有关的数据信息文件和材料;本系统展开地图整规的工作,除书面记录外,还应以照相、录像形式加以记录。
(四)集中通报。有关本市地图整规的情况由各成员单位统计本系统工作情况,报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市整规办书面报告,整规办统一汇总成文报市政府审批后,向国家和省整规办报告。各单位若需向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系统涉图整规工作,通常由本单位自行统计本系统情况数据上报,并报市整规办备案。各单位若需其他成员单位整规情况与统计数据,应向市整规办报告,由整规办统一协调处理。向新闻媒体发布的本地地图整规综合情况统计数据或重大案件,经由市整规办报经分管市领导审批后统一发布。
三、当前亟待处理的若干重要问题
(一)轮渡码头等地游贩兜售仿冒地图问题亟待解决
该问题已成为一道与“国际花园城市”不协调的“灰色风景线”,仅仅从面上没收游贩兜售的地图,难以治本。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是与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合执法,查找假冒伪劣地图供应渠道,挖出源头,才能彻底打击;二是加强市场管理。正规地图可通过合法渠道批发零售,让有证者合法经营;三是与城管办等单位协调,加强城市市容管理。
要到旅游部门调研了解旅游用图需求,协调地图出版部门与旅游部门“供需见面”,生产适销对路的地图,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关于非法印制地图案件的处理
省市联合执法检查地图市场,查获印刷地图的菲林及PS版等涉嫌盗印地图的确凿证据。当前,测绘主管部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还要积极配合。按省市分工,在案件查清后,对有关企业的非法印图行为,要分别按测绘方面和出版方面的法规规定予以依法处理。
(三)对展会展示地图的处理
我市每年一度的“4•8”台交会、“9•8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一批大型展会,中外客商多,涉及地图的展版多,影响面大。会展问题地图每年检查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现。请贸易发展管理部门对该问题作一专题调研,协同制定展会参展商涉图展示内容的提前申报送审制度,并按分工抓好落实。
(四)普查教育系统展示地图及教材
教育系统是地图使用的“大户”,本市中、小学都有大幅嵌贴的、位于大庭广众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还有供教学使用的大量涉图教材、图片。教育系统要根据地图整规的要求与标准,有计划、有组织展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各方面的努力,避免问题地图在教育系统产生负面影响。
(五)地球仪及涉图音像市场检查
目前市场销售的工艺地球仪国家版土表示不准确等问题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音像市场涉图视听产品有一定的隐蔽性,检查工作量和难度也较大。各单位要按分管职责提出处理办法,逐步建立日常检查管理制度,使地图市场日趋规范。
厦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代章)
二○○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