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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做好城镇地籍图测绘工作的通知

( 2003-10-15)

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做好城镇地籍图测绘工作的通知
闽土[1995]籍字006号 (1995年4月26日)

各地(市)、县(区)土地管理局:
近几年,我省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在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重视下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地籍图测绘工作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有部分县(市、区)虽然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完成,但还没有按照省局的技术要求形成地籍图,这样难以满足变更土地登记和日常地籍管理工作的需要。为保证今后地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一九九五年全国地籍处长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地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
一、地籍图是土地登记发证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籍管理的重要图件,各地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并抓紧抓好。凡尚未完成城镇地籍图测绘工作的,不能算作完成了城镇初始地籍调查。
二、要正确理解《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根据当地的技术、经济条件,正确选用《规程》规定的勘丈方法,不可片面追求解析法或“一步到位”。一般来讲,新建成区和经济发达、地价高的地区可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座标、平板仪测制地籍图,也可采用“一步到位”建立地籍数据库,实行数字化绘图。旧城区可用部分解析法获取界址点、座标,采用平板仪测图或拼装成图的方法。一般建制镇可采用图解法获得界址点座标,编绘地籍图的方法。前段,我省不少县(市、区)利用已有地形二底图或蓝晒图做地籍工作图,开展地籍调查工作,并形成地籍图,节约了资金,加快了地籍调查进度,这种方法已得到国家局的肯定,可以继续使用。
三、对原在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时已应用地形图二底图或蓝图编绘了地籍工作图,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将其绘制到聚脂薄膜上或地籍工作图图面要素不全的,应依照本通知附件《地籍图编绘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整理加以完善和改进。
四、各县(市、区)在完成地籍图测绘工作后,应及时按《规程》H表的要求以建制镇、城市市区和独立工矿、企事业单位用地为基本单位进行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面积统计时,未发证面积(如河流、道路、公共绿地等面积)不得遗漏。各县(市、区)应在一九九六年元旦前将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报地(市)土地局地籍科汇总后,报省土地局地籍处。
附件:地籍图编绘技术方案

福建省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地籍图编绘技术方案
一、方案说明:
1、地籍图编绘方法主要利用调查区域现有的1:500或1:1000比例尺的城镇地形图二底图或蓝晒图,根据土地登记发证中形成的宗地草图或宗地图上的数据和几何条件,通过编绘的方法制作地籍图。
2、本方案适用于我省建制镇或因经济条件、工作条件限制无法采用解析法或部分解析法开展地籍测量的县、市城区(特别是旧城区)。
3、本方案是编制地籍图的最低技术要求和精度要求。
二、编绘地籍铅笔图的基本步骤:
1、已有资料的收集和准备:
(1)选择地籍调查区域原有的1:500或1:1000地形二底图或蓝晒图作为编绘底图。
(2)收集和整理在土地登记发证中绘制的宗地草图、宗地图、地籍工作草图。
2、制作地籍铅笔图
地籍铅笔图可采用先拼装后蒙绘和先蒙绘后拼装两种方法制作,各地可酌情选用。
(1)先拼装后蒙绘
省先在编绘底图上用不同于编绘底图颜色的线条,根据宗地草图或宗地图上几何尺寸直接展绘各界址点、线和其他地籍要素。然后,在编绘底图上蒙上聚脂薄膜,依照地籍图面要素要求将编绘底图上的地籍要素和地形要素透绘上来,再增加其他必要的图面要素成地籍铅笔图。
(2)先蒙绘后拼装
①在编绘底图上蒙上聚脂薄膜,首先透绘图廓线和方格网,然后将编绘底图上与地籍有关的地形要素(如房屋、道路)等透绘到聚脂薄膜上。
②依据宗地草图或宗地图上的几何尺寸在蒙绘的聚脂薄膜上展绘界址点、线,然后绘制其他地藉要素如宗地号、地类号、面积等,形成地籍图。
三、编绘地籍图的基本要求
1、作为编绘底图的地形二底图或蓝晒图应进行变形检查,底图变形不应超过±0.3mm,如超过应进行变形改正处理。
2、宗地草图或宗地图上边长与地形图上对应边长较差在图上±0.6mm之内的,以宗地草图或宗地图上的边长数据进行误差配赋,较差大于图上±0.6mm的,应实地查明原因。
3、从编绘底图上透绘到地籍图上直线不得偏离底线±0.1mm,曲线不得偏离±0.2mm。
4、成图后,地籍铅笔图上界址点间距、界址点到地物点间距与实地较差不得大于图上±1.0mm,地物点间距图上与实地较差不得大于图上±1.2mm。
四、地籍图面要素
1、数学要素:图廓线、坐标格网线及坐标注记;控制点及注记,图框外的比例尺说明及图幅整饰。
2、地籍要素:界址点、线、行政界线、街坊号、宗地号、地类号、宗地面积、门牌号,宗地内能注记下的单位名称。
3、地形要素:建构筑物、道路、河流、湖泊及其名称,具有界线参照意义的独立地物、线状地物,反映地形待征的陡坎、等高线、斜坡、阶梯路等。
4、界址点间距图上小于±1.0mm的可利用简化点位符号,但应准确表示界址线,如:-------。
5、混合宗只表示至“宗”,不表示“支宗”,即宗地内使用者界线不表示。
五、地籍铅笔图的检查
1、内业检查,宗地图或宗地草图与地籍铅笔图图面宗地进行对照,看边长展绘尺寸是否正确,界线有否遗漏,另对地籍图面要素、注记进行检查,内业检查量为100%。
2、外业检查,在地籍铅笔图编绘过程中应随时进行外业对照检查,外业对照检查分为巡视检查和边长抽查两种。巡视检查主要看铅笔图现状与实地是否一致;边长抽查主要对界址点间距、界址点至地物点间距、地物点间距进行抽查,抽查量不得少于宗地数的60%。
六、面积量算统计
1、面积量算:一般情况下,宗地面积不再单独量算,以原登记发证中获取的面积为准,调查区域内其他用地面积应在地籍铅笔图上进行量算。
2、面积量算结束后,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附录G,附录H的表格格式进行面积的汇总、统计。
七、地籍图的清绘
1、地籍图的清绘一般在地籍铅笔图上进行。如用计算机进行地籍图数字化,可不必对地籍铅笔图清绘上墨。
2、地籍铅笔图清绘上墨要求详见《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八、其他
1、由于地籍图编绘是在地形图上进行,其精度受到地形图精度制约,各地在执行本方案时,可根据图件情况制订相应的技术细则,并可在精度上略微放宽,但必须依照闽土[94]籍字016号文件要求报省或地(市)同意后实施。
2、不论采用何种精度,最终成图都应为聚脂薄膜地籍图,图面应具备地籍要素,并按要求进行面积汇总、统计。
3、对无地形图的建制镇,可使用宗地草图或宗地图上的数据和几何相关条件,以街坊为单位拼接街坊地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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