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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教师资格认定下月开始

( 2005-03-03)

4月7日-9日受理申请,5月20日完成认定工作
中断了将近一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预计于4月份启动。


  此次申请对象包括在职教师,社会人员和200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指出的是,在厦门申请认定的必须具有本市户口,非本市户口要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详细规定请见市教育网http://www.xmedu.cn。


  认定条件


  社会人员认定条件包括:学历要求、普通话等级、“两学”、教育教学能力、身体条件等。


  (一)学历要求:根据文件,对学历的要求如下,市教育局昨日强调说,在厦门,应聘中学教师需要本科学历,应聘小学教师需要大专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补修“两学”,即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相应的单科结业证书。


  (四)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五)身体条件: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要到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


  申请办法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区的教育局申报。


  思明区教育局(禾祥东路168号11楼),电话:5862712;


  湖里区教育局(湖里大道24号13楼),电话:6021826;


  海沧区教育局(海虹路2号),电话:6053657;


  集美区教育局(石鼓路135号),电话:6063920;


  同安区教育局(大同镇南门内75号),电话:7030188;


  翔安区教育局(区建行3楼),电话:7082575。


  (二)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市教育局申报。地点:市教育局一楼(同安路5号),电话:2035405、2135597。


  (三)申请认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上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xmedu.cn);


  2、《申请人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行鉴定表》;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须出具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7、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复印件;


  8、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还应提交“教育学”和“心理学”单科结业证书及复印件或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


  9、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根据厦门规定,凡通过自考和成人高考途径取得的第二学历(后学历)还必须提供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干部更改学历(学位)申报表》复印件。


  以上4-9的原件审后退还本人,其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要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按以上顺序编号,并把2-10项材料装订成册;


  11、本人二寸黑白免冠近照2张。


  (四)受理申请时间:4月7日-9日受理申请,5月20日完成认定工作。


  特别提示


  (1)厦大和集大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直接向所在学校学生处提出申请,具体做法请向学校学生处咨询。


  (2)在职教师申请由学校集中向相应教育机构提出申请。


  重点提醒: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提前进行


  2005年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始,和往年相比,今年的认定程序发生变化。市教育局人事处昨日说,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必须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之前完成。


  非师范毕业的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硬件包括:普通话等级测试、“两学”(心理学和教育学)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以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是在提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之后进行。


  市教育局人事处昨日向本报介绍了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和报名方法。必须指出的是,只有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才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方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指的是,在规定时间内写一篇教案,并说一堂课。编写教案的时间为40分钟,说课为15分钟,课文的内容由申请者当场随机抽取。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向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报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物价局规定,每人应缴交测试费240元。


  ●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2035405,报名期间咨询电话为2135593。


  ●测试时间:3月14日-31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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