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厦门国土房产局 > 要闻简讯 > 友情提示

经济适用房申购表下月交

( 2005-12-29)

已购买400套经济适用房申购表的市民请注意了:市住宅办负责人昨日说,表格回收时间为2005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地点仍为禾祥西路68号光华大厦四楼大厅。


截至12月24日,经济适用房申购表已经售出3690份。考虑到表格填写内容较多,市住宅办特地留出半个月(即2004年12月25日—2005年1月9日)让市民填写表格,这段时间内不回收申购表。


“符合2002年度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但由于分数不够没有评上的申购者,可在本周内到光华大厦四楼大厅购买申请表,重新申请。”为避免这部分确实需要住房的市民错过此次经济适用房申购,市住宅办负责人表示,将为他们延长售表时间。


据了解,申购人交表时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及其他收入),同时须附以下资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所在地及现居住地的产权证(购房合同)或产权单位与租赁人签订的承租合同(另须提供由产权单位出具的承租房的建筑面积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可拨打电话2232624咨询。


市住宅办提醒,此次收表达10个工作日,时间充足,市民不必挤在头一二天去交表。

    相关新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