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关于航空工业区继续采用协议出让工业用地的项目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的要求,现将国务院31号文件下发前(2006年8月31日前),航空工业区已经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或批准立项,确定了供地范围和价格,所涉及的土地已办理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可以继续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项目公示如下:
厦门航空工业区工业用地协议出让项目公示表
单位:平方米、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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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项目
所属
行业 |
土地面积 |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使用条件 |
土地
单价 |
立项或投资协议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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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太古起落架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飞机
维修 |
18204.003 |
航空
工业区 |
工业 |
投资强度不低于41.38万美元/亩
容积率不低于0.81 |
40美元/平方米 |
2005年
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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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
飞机
维修 |
101847.813 |
航空
工业区 |
工业 |
投资强度不低于43.26万美元/亩
容积率不低于0.45 |
40美元/平方米 |
2005年
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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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厦门航空工业有限公司 |
航空
工业 |
23598.47 |
航空
工业区 |
工业 |
投资强度不低于38.69万美元/亩
容积率不低于2.4 |
700 |
2003年
2月27日
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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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宗 |
143650.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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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07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有异议,请向我局纪检监察室书面反映。
联系人:王雅宜 联系电话:5108056
公示期满,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无异议,或核查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协议出让的方式于2007年6月30日前办理上述用地的供地手续,并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