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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商品房预售暨房地产中介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 2007-04-26)

关于开展全市商品房预售暨房地产中介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六条”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局根据全国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定于515日至7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预售暨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二手房中介的服务机构于515号前分别填报《厦门市商品房项目预售情况自查表》或《厦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自查表》,表格及填报要求请登录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www.xmtfj.gov.cn)下载中心栏目自行下载。

二、检查内容

(一)商品房预售:

1、是否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擅自销售(含变相销售,如出售优惠卡、贵宾卡,收取认购金、诚意金等)的问题;

2、商品房销售情况是否与“厦门网上房地产”公示的信息一致;

3、是否依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的用途和范围等内容进行预售;

4、有否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5、售楼处是否按规定向购房者明示法定事项;

6、是否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7、销售代理机构是否具备房地产经纪资质。

(二)二手房中介市场:

1、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2、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建立业务记录和业务台帐;

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业务人员的专业资格情况;

4、有否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问题;

5、是否存在收取合同以外的酬金或牟取不正当的利益问题;

6、有否存在违规赚差价行为;

7、是否存在代理销售不具备商品房条件的房产问题。

三、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商品房预售和二手房中介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思明区、湖里区  51081205583759;同安区  7579053;翔安区  7889925;集美区  6228958;海沧区  6050190

 

 

 


厦门市商品房项目预售情况自查表.doc
厦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自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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