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商品房预售暨房地产中介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六条”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局根据全国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定于5月15日至7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预售暨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二手房中介的服务机构于5月15号前分别填报《厦门市商品房项目预售情况自查表》或《厦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自查表》,表格及填报要求请登录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www.xmtfj.gov.cn)下载中心栏目自行下载。
二、检查内容
(一)商品房预售:
1、是否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擅自销售(含变相销售,如出售优惠卡、贵宾卡,收取认购金、诚意金等)的问题;
2、商品房销售情况是否与“厦门网上房地产”公示的信息一致;
3、是否依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的用途和范围等内容进行预售;
4、有否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5、售楼处是否按规定向购房者明示法定事项;
6、是否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7、销售代理机构是否具备房地产经纪资质。
(二)二手房中介市场:
1、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2、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建立业务记录和业务台帐;
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业务人员的专业资格情况;
4、有否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问题;
5、是否存在收取合同以外的酬金或牟取不正当的利益问题;
6、有否存在违规赚差价行为;
7、是否存在代理销售不具备商品房条件的房产问题。
三、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商品房预售和二手房中介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思明区、湖里区 5108120、5583759;同安区 7579053;翔安区 7889925;集美区 6228958;海沧区 605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