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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5-17
2004年的廉租住房分配方案,是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我局对全市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即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民政救济对象的申请户进行逐户调查后产生的。廉租住房分配方案分为实物安置和租金补助安置两方式,实物安置即房屋安置,安置的对象为家庭主要劳力为残疾人、孤老(年龄60岁以上)和优抚对象;租金补助安置对象为除实物安置对象以外的所有困难户。现将54户实物安置对象和251户租金补助安置对象的住址、人口、住房困难等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举报期限为5月15日至5月30日止。
接受举报单位和电话: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5108056 邮编:361012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政管理处 电话:5108007 邮编:361012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00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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