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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手续办好了 短信马上通知您

( 2006-05-17)

  

 

从本月起,来市国土房产局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事的群众陆续收到这样的短信息:“尊敬的客户,您办理的2006***00****业务已完成,请携带***元税费与身份证件领取办理结果”。这是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从5月8日起开通的办事结果短信告知服务,该项服务将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逐步完善。

有了这项服务,在相关业务办结时,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将根据办事群众留下的手机号码,发送一条告知短信,通知群众前来取件。短信的内容还包括了取件时应携带的相关材料和所需缴纳的费用。办事过程中出现需补交材料或无法办理等情况,也将通过短信及时通知办事群众。随着系统的逐步完善,在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的所有业务件都将开通此项服务。“五一”长假结束后,来中心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陈女士成为短信告知服务的第一个受惠者。截至5月16日,中心已发出短信近50条。

据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介绍,开通短信告知服务一是能及时提醒办事群众前来取件,对一些提前办结的业务件也能通过短信通知,提前领取,节约时间;二是短信中还将列出领件时应携带的材料和缴纳的费用,一目了然,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

在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业务都有具体的承诺时限,提交给客户的收件收据上标注有领件日期。随着中心办事效率的不断提高,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部分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可能在承诺时限前提前办结。考虑到客户的迫切心情以及提前出件的可能,交易权籍登记中心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经过一个月的筹备,推出短信告知业务办理结果的新举措。

短信还提示取件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和费用,也极大地方便了来办事的群众。尽管办理房地产业务手续的缴费标准在中心提供的办事指南上都有介绍,但是房地产业务专业性强,群众自己估算费用时容易产生误差。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尤其是二手房交易过户缴纳费用比较多,涉及营业税、契税、手续费等7个收费项目,根据房屋性质、面积、交易者身份等不同而有差异;群众在取件时随身携带的现金不足,经常要往返银行和办事大厅之间,甚至要改日再办,十分不便。通过短信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群众取件时所需的材料和费用,避免了业务件办好却无法领取的尴尬局面,让群众放心地来满意地走。同时,如果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缺少若干非要件材料,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将采取按规程继续办理,领件时短信告知补齐材料的办法,尽量少退件,让群众少跑路。

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开通的短信服务为免收费自动服务项目,覆盖了中国移动、联通的手机用户以及小灵通用户。交易权籍登记中心提醒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尽可能地留下移动通讯工具的号码,以便及时地告知业务办理结果。今后,中心还将依据这个短信平台,将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将对房产租赁的管理也纳入其中,例如不再上门分发租赁登记备案通知单,而代以短信告知方式。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系统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电子信箱fsyhl@xmtfj.gov.cn,举报电话(0592-5108056)、传真电话(0592-510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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