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厦门国土房产局 > 要闻简讯 > 领导访谈

有关“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等方面问题-郭俊胜副局长

( 2007-06-15)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时间:2007年06月14日
地点:市长专线办公室
领导: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郭俊胜副局长
主题:有关“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等方面问题
在线问答
 
叶子 问:你好!我想咨询下对于80岁以上的老人,有没有享受保障性租房的待遇,现在我市还是有很多老人生活上需要政府的关心,例如老市区,我希望政府也多看看一些老市区,家庭人口多,收入不高的家庭。
答: 政策上是允许的,对于年龄没有限制,只要其他条件都符合就可以申请。但是,我们还是提倡老人家跟儿女一起居住,有人照顾。
吴先生 问:外来人员是否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相关政策的调研,厦门的城市建设很需要外来务工人员,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也是当前的一项重点。我们希望保障性住房政策可以让更多住房困难的群众受益。
杨先生 问:本人1999年之前住单位的房子(没产权)12平方左右(现政协大楼边),1999-2000年市府大道建设被拆迁,而安置在岳阳小区.2003年有通知去办理产权.由于当时经济较为困难,爱人又下岗因此没能及时办理产权.2004年10月要去办理产权时被通知已停此办理公房产权.现在想来办理产权可以吗,另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答: 您的情况现在已经不能办理产权证了。您住的房子目前还属于公房,但是现在的公房政策已经停止。
牧楠 问:请问如果在调查,选房时本人因假期不在厦门本地,可以由本人的亲戚代选吗?本人在申请时因在只有本人户口在厦门,可申请后发现自己怀孕了,请问:孩子出生后,可以改成两房吗?什么时候改比较合理?谢谢!
答: 可以代选,但是必须双方亲自到公房管理中心办理委托。孩子出生后,可以办理变更,届时携带相关证明到所属街道居委会办理变更申请。相关手续请具体咨询居委会。
苏女士 问:本人于2003年7月以人才引进的形式入厦,经咨询,我们也符合条件,于是于2006年12月递交了保障性商品房申请,递交时有特别说明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于2001年机电一体化专业,本科毕业),因此特别把户口栏放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录入申请系统时,说明可以录入并提交,说明条件符合。
4月份居住地居委会对我进行入户调查并公示,其间均无任何问题,结果6月份突然接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的电话,说是国土局说我们不符合条件申请,国土局解释因共同申请人没有在厦门服役因此不能申请,而且一再强调这是"是与非"的问题,不行就是不行。当天国土局居然又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填写自动放弃的申请书。
厦门的政策不是一直都说对人才引进有优惠和照顾的吗?厦门不是一个拥军优属的好城市吗?难道就是这样优惠这样照顾的吗?如果我们真是“是与非”这么明显的条件不符合,那么在申请初期你们就应该告诉我们,现在过了6个多月,浪费了我们6个多月的时间,说不行就不行,让我们错失了申请租赁房的机会,这责任谁负责呢?我现挂靠的户主也有申请商品房,如果他申请到了,把户口迁走,而我作为挂靠户但又不是共同申请人没办法随迁,那么我的户口现在怎么办呢?
厦门政府向来都是站在为百姓的立场执政,那么对于这个事能否能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呢?我们也是真正的住房困难户,同样是条件差一点点,为什么别人有住房,但超出条件范围可以当作边缘户处理,而对于一个是引进的人才,一个是国家现役军人,却没有给予任何的机会和优惠呢?
对于让我错失第一批租赁房的申请,和因此而产生户口无处挂靠的问题请务必给予合理的解释,并给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答: 您作为引进人才,配偶为现役军人,您的情况应该不属于中低收入家庭,从居委会申请不符合条件。对于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居委会方面可能不是太了解,因此出现了一些程序上的延误。市政府对引进人才是十分重视的,特别出台了《厦门市引进人才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轮候管理暂行办法》,引进人才应该从人事局方面进行申请更为便捷。具体情况可拨打5106000与我们再沟通。
张小姐 问:请问,原先在国有企业购买的集资房,有购买合同,但没有产权证.如果遇到拆迁,可否领取赔偿金?与房产证住户有差别吗?如果要办理产权证该如何办理?要补差价吗?
答: 您的情况可以领取补偿金,但是标准与一般商品房不同,具体查看拆迁管理办法。产权证办理的手续您可以到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三楼的服务大厅进行咨询办理。
问:目前的564套房源都是直管公房么?集中还是较零散?具体分布情况及房型能在即将出台的户型查询软件系统内看到么?如果零散的话怎么做到统一配租、统一管理?申请人有三次选房机会,具体是怎么规定这3次机会的?有时间限制么?
答: 其中300套是直管公房,一共有20个点,您可以在户型查询软件系统中看到具体分布情况和房型。对于以后的管理,我们会加强监管,委托居委会和物业单位加强沟通管理。三次选房机会必须在当天内才有效。
陈先 问:我是4月份申请了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因我老婆户口不在厦门,只能申请1人户。申请后1个月,我老婆怀孕了,不知道能不能变更申请?以后孩子出生了,如果居住1房型的,真的很不合适,不知道该怎么办?在孩子还没有出生前不知道能不能办理变更手续?
答: 可以变更,但是必须等孩子出生后,携带相关证明到所属街道居委会办理变更申请。相关手续请具体咨询居委会。
wang2008300 问:如果能够申请到保障性租赁房,在取得房子时需要交纳什么费用,能否公开让群众心理有数.
答: 我们遵循属于业主要承担的由产权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的由承租人承担。保障性租赁房的产权属于政府,因此房屋的装修费用、初次配套费用如基础设施等都由政府负责,承租人必须承担的只有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个人使用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和电视费等。我们在制定物业管理标准时会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同时在建设保障性租赁房的同时会配套建设一些店面,进行公开招租,其中的一部分租金用来补贴物业费用。
林小姐 问:本人属大龄青年参加申请保障房号码是5千多号,请问申请的保障房是按号码来办理还是按住房困难来办理.以我的申请号码要等多久.因我是跟母亲哥哥嫂子侄子住在一起,我属老姑娘,因没房子住与家人关系不好.经常因房子的问题产生口角,我在独资企业工作月收入800多元没法买房.特别期望能申请到保障房。在外企工作压力很大,回家还要面对住房的压力。
答: 现在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都是住房困难户,为了体现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性租赁房只能按照抽取的号码进行轮候。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有564套,您是5千多号,具体要等到什么时候,还是要看工程建设进度,但我们目前都一直在加快建设,第一批申请的市民在2009年之前肯定可以解决配租。

    相关新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