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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 我省全面开展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 2008-05-05)

    为全面准确地把握我省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和价格走势,更好地为土地供应管理参与宏观调控服务,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决定,在全省设区市级中心城市全面开展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即在现有福州、厦门、泉州3个国家级重点地价动态监测城市的基础上,将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6个中心城市作为省级地价动态重点监测城市。
    省国土资源厅明确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确定城市监测范围,设立标准宗地(地价监测点),组织土地估价师及时跟踪采集标准宗地的地价信息,定期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监测成果,按时上报并适时公布,实现对中心城市地价水平和变动情况的实时监测,为政府部门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和价格走势,增强市场监管和调控能力提供服务,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是土地供应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确定的各项监测任务顺利完成。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市地价监测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实施管理,落实配套经费,并落实一家事业单位或土地评估机构作为技术承担单位,由技术承担单位牵头组织土地估价师及时跟踪采集标准宗地的地价信息,收集汇总和整理分析,同时督促技术承担单位按时上报季度和年度监测成果,保证成果质量。福州、厦门、泉州3个城市的监测成果除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国土资源部外,还须同时上报省厅,其他6个城市于今年8月31日前,要完成对地价监测范围、标准宗地的设置工作,将标明城市地价监测范围和标准宗地情况的图表、技术承担单位及参与工作人员名单等材料一并报省厅备案。
    省国土资源厅强调,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要按监测成果“及时、真实、准确、完备、规范”的总体要求,对土地估价师提交的标准宗地地价信息进行审核,技术承担单位和参与监测工作的土地估价师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技术承担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换,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移工作任务。 〔来源:海峡资源报 记者 陈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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