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全市率先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范围
( 2008-05-08)
5月4日起,我局决定将现有的七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并着手拟定《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这七项行政许可事项现均已向社会公开:1、土地使用许可;2、改变土地建设用途许可; 3、房屋拆迁许可;4、核发《拆迁单位资格等级证书》;5、商品房预售许可;6、采矿许可;7、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