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2日,我局印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从岗位、雇用、劳动合同、工资与社会保障、考核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我局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工作作了相应规定。非在编雇用人员是指在核定的非在编人员雇用指标内,根据工作需要,以劳动合同形式雇用的,办理具体事务而不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按工作内容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辅助岗位和工勤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根据单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的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辅助岗位指受理材料、表格证书制作与发放、文档管理、业务咨询、接待讲解、司法协助、行政接待、计算机维护等岗位;工勤岗位指驾驶、文件收发、打字文印、信息录入、保洁、保卫、炊事、物资设备管理、收费等工勤、劳作岗位。 (办公室 黄铭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