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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陈林灵副局长主持召开机关业务档案整理工作部署会,部署开展机关业务档案整理工作。此项工作从2月份开始,利用一年的时间,分五个阶段对2007年12月31日以前我局各业务处室形成的业务档案进行收集、建档、整理,并逐步实现档案利用管理电子化。同时研究建立业务档案收集、建档、移交、整理和数字化的长效机制。从2008年1月起,未向档案馆移交的业务档案实行以处为单位集中保管,并按业务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收集归档材料并建档,原则上业务档案在本处室保存三年后应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馆对接收的业务档案应及时组织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工作。 (办公室 黄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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