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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修订出台新的建设用地增容审批及地价征收管理办法

( 2008-03-03)

        2月1日,市府办印发《厦门市建设用地增容审批及地价征收管理办法》。该办法根据我市工作实际,依据上级新的政策文件规定对原有增容地价征收管理工作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一是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增容审批,严格按《城乡规划法》、省政府闽政办[2007]190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及工作程序办理。增容地价按市场评估价计收。二是明确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条件等内容及程序,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与土地管理法律的衔接。三是区分不同建设阶段、不同情形,采用不同的计价规则。四是沿用现行评估方法,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经规划批准增容的,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确定市场评估价;实测时发现增容的,采用剩余法确定市场评估价。五是简化程序,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直接由市国土房产局审定增容地价方案。       (土地利用处  黄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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