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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租住单位集体宿舍可视为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吗?

( 2004-05-06)

职工租住单位集体宿舍可视为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吗?

答:职工租住单位集体宿舍的,从1999 年 7 月 1 日起按房改政策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3 倍缴交房租的,可视为未享受住房优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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