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厦门国土房产局 > > 系列问答 > 执法监察

处理哪些土地行政处罚案件需要经过听证程序?

( 2006-01-13)

    处理哪些土地行政处罚案件需要经过听证程序?

答: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第 42 条规定,听证程序仅适用于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土地违法案件都要经过听证程序。关于土地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至今有权机关尚未作出明确界定。有条件的地方,在处罚土地违法案件时,都会尽可能地组织听证。

    相关新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