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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 2004-05-06)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贷款前在我市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指职工对该房屋拥有产权的住房)时,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在我市工作的职工,具有有效居留身份,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并已签订购房合同,且已交纳 30 %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 3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4 )售房单位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同意作为偿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售房单位负责将借款申请人所购房产的合同原件或土地房屋权属证书,送交银行抵押保管; ( 5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原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 7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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