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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如何补偿?

( 2006-01-13)

    拆迁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如何补偿?

答:房屋产权纠纷是指房屋的产权权属不清或房屋所有权人未明确的。拆迁人在实施房屋拆迁时,遇到房屋产权有纠纷的应慎重处理。在拆迁公告有效期限内,一是由产权人之间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委托全权代表或共同与拆迁人商议有关拆迁补偿事宜,并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二是产权人自行提请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拆迁人依据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三是在拆迁公告的有效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拆迁人应依照拆迁的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的证据保全,并将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拆迁管理部门批准。房屋补偿款项应办理提存公证,应偿还的房屋可作为被拆除房屋合法使用人的临时安置房,该安置房屋应同时交由房屋主管部门代管,待纠纷解决后,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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