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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如何对承租人实行房屋安置?

( 2006-01-13)

    拆迁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如何对承租人实行房屋安置?

答:房屋承租人已享受房改货币补贴的,不予补倦。

拆迁直管公有住宅房屋,房屋承租人实行房屋安置方式安置的,对房屋承租人可就近上靠安置房的实际建筑面积安置。房屋承租人要求增加租住面积的,在其有安置房的条件下,可以允许。安里房屋建筑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五平方米以内的,按安置房价格的 20 %缴纳安置分配费。在十五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价格的 40 %缴纳安置分配费。安置分配费不得抵扣房改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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