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对过渡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 2006-01-13)
《 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对过渡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答:在拆迁范囤内安置,安置房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在拆迁范围外安置 ,安置房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