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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征用土地?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

( 2004-05-06)

    什么是征用土地?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

答: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 1 )征用基本农田; ( 2 ) 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 35 公顷: ( 3 )征用其他土地 70 公顷以上。其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没有征用土地的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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