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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住宅与普通住宅如何界定?

( 2006-01-13)

    高档住宅与普通住宅如何界定?

答:依照 2002 年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厦门市地税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 《 关于调整高档住宅和普通住宅界定的通知 》 的规定,高档住宅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住宅: ( 1 )别壁、渡假村; ( 2 )住宅每单位售价岛内 5000 元/平方米.杏林区(含海沧区)、集美区超过 3600 元/平方米,同安区超过 3000元/平方米; ( 3 )高档住宅除外的住宅界定为普通住宅; ( 4 ) 该通知自2002年 9月1日起执行, 2002 年 9 月 1 日前已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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