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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

( 2006-01-13)

    哪些是“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

答:(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 》 对共有建筑面积的规定有以下二条:
( 1 ) 共有建筑面积的一般内容:幢内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室外楼梯、垃圾道、变配电室、设备房、公共门厅、门廊、门斗、过道、地下室公共设施用房、值班,卫室等,以及其它在功能上为整幢、某一层或某几个单元服务的为基本生产或生活必备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 2 )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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