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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的职责有哪些?

( 2006-01-13)

     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的职责有哪些?

答: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职资有: ( 1 )负资拟定地质环境(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窿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管理规定; ( 2 )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容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3 ) 参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协调互大地质灾容防治; ( 4 )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 ( 5 )组织保护地质遗迹和地质灾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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