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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政府垫资拆迁补偿和安置的条件是什么?

( 2004-05-06)

申请政府垫资拆迁补偿和安置的条件是什么?

答: ( 1 )持有 《 土地房屋权证 》 或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和 《 房屋所有权证 》 :属共有产权的,应附全部的共有权证;
( 2 )房屋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并出具《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且鉴定结论必须为整一危险房或局部危险房;
危险点房屋哲不列入政府垫资拆迁政策的扶持范畴;
( 3 )房屋所有权人经济困难,确无经济能力治理改造上述危房;
经济困难的具体认定标准由区危改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主耍经济控制参考指标为房屋所有权人上年度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00元以下,或房屋所有权人上年度家庭年总收入低于危房改造项目工程造价的 40 % ;
( 4 )房屋所有权人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求安置的.安置对象必须是危房现住户,并有与危房同址的本市常住户口,且本市查无其他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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