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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租周转房需要什么条件?

( 2004-05-06)

申租周转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 ( 1 )私(侨)房和直管公房承租户的现住房,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并出具 《 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 ,且鉴定结论为整幢危险房、局部危险房或危险点房屋;
( 2 )申请人年满18 周岁以上.
( 3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 800 元以下:
( 4 )有住宅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且全户实际居住在危房,无实际居住的空挂户不予安 置 ;
( 5 )有与危房同址的本市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 《 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 时间之前;
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及其子女为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可列入安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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