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厦门国土房产局 > > 系列问答 > 档案管理

律师查阅档案(资料)的条件和范围是什么?

( 2004-05-06)

律师查阅档案(资料)的条件和范围是什么?

答:持介绍信、律师证、委托书(协议、合同)、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所有权人为委托人) ; 仲裁、诉讼案件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判决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收费凭据),可以利用与该土地房屋有关的规定范围内的档案资料。

    相关新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