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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认真施行“阳光行政”各项举措,全方位、多渠道推行政务公开,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我局先后被评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示范单位”和“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一是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政务公开责任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审议小组,制定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公开目录,细化任务分工,加强绩效考评,落实工作责任。二是突出重点、不断深化,实现政务公开内容的广泛性。针对热点和敏感问题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预先公告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出让计划、定期发布公房招租信息、每月公布土地批租情况,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工业用地出让一律实行公开招拍挂,直管公房非住宅经营使用权公开招租;及时公布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条件、配租程序、租金标准等有关政策,对申请户轮侯配租号码进行公开摇号(电视台直播),在报纸上公示申请户信息,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处罚处理情况等也在报纸上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及直管公房小修工程和租金收缴等业务实行公开招投标;重大政策出台前召开听证会,多方征求意见;各项业务审批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均公之于众。同时坚持内部事务公开,如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职务晋升竞争上岗,各单位的办公费、接待费、用车用油等情况定期公开等。三是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实现政务公开手段的多样化。综合运用文字材料、口头答询、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手机短信、政务会议、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手段,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建立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公开平台,有力营造透明公正、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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