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连续5年把为“双困户”解决廉租住房的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作为我市推行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职能部门,多年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廉租住房保障形成了“以实物安置和租金补助为主,租金核减为补充”的模式。2007年,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又有了新的突破。我局与岛外四个区政府联合制定出台了《2007年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廉租住房租金补助标准》,岛外四个区的廉租住房租金补助标准按岛内现行廉租住房租金补助标准的80%执行。当年岛外四个区共入户调查87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有64户,已组织公示,计划从2008年1月开始发放租金补助款。至此,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实现了全市覆盖。
从2000年我市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我市廉租住房已累计安置4812户,共投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62亿元。其中实物安置1292套住房,建筑面积7.2万㎡;实行廉租住房租金补助626户,累计补助安置金额596.08万元;租金核减2894户,累计核减金额893.6万元。至此,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应保尽保”的目标。
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