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职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后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减轻贷款职工还款经济压力,200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建设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系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领任务后,在市国土房产局的指导下,经过调研论证、拟定方案、编写需求、开发软件、反复测试等大量工作,于2007年1月中旬首先在建行厦门市分行试行同行内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在取得成功经验后,又在受托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和兴行等6家银行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同行内逐月自动还贷和跨行逐月自动还贷业务,还贷种类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职工办理逐月自动还贷手续后,受托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授权,每月直接从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借款人用于还款的代扣账户内,用于归还贷款本息,职工不必每年到公积金中心、银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审核及划转资金手续。这项便民利民措施开创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之先河。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推出后,深受广大贷款职工欢迎。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全市已有1.7万多名职工办理了逐月自动还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的同时,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努力拓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贷款风险,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贷款发放额稳步增长,贷款逾期率进一步降低。到2007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达104.21亿元;为6619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81亿元,当年贷款发放金额创历史新高。个贷使用率达80.7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8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9个百分点,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累计为68335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7.60亿元。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贷款逾期率大大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